有什么办法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在小区的日常生活中,物业服务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居民的生活体验,当现有的物业公司服务水平无法满足业主需求时,更换物业公司就成为了许多业主的诉求,有什么办法可以更换物业公司呢?以下为大家详细介绍。
第一步:收集业主意见,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更换物业公司需要得到小区大多数业主的支持,要在小区内广泛收集业主对更换物业公司的意见,可以通过发放问卷、建立线上沟通群等方式进行,当有一定数量的业主支持更换时,就可以开始筹备成立业主大会,根据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业主推选产生,一般要保证筹备组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一半。
第二步:召开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是决定小区重大事项的权力机构,筹备组需要做好召开业主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确定会议时间、地点、议程,提前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全体业主等,在业主大会上,要对更换物业公司的事项进行表决,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三步:发布招标公告
如果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了更换物业公司的决议,接下来就可以着手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可以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发布招标公告,明确小区的基本情况、物业服务要求、招标流程等信息,招标公告可以在小区公告栏、相关物业管理网站等渠道发布,吸引符合条件的物业公司参与投标。
第四步:评标与定标
业主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对参与投标的物业公司进行评标,评标小组要根据各物业公司的投标文件,综合考虑其服务方案、服务质量承诺、收费标准、企业信誉等因素进行打分,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物业公司,并与其进行进一步的协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第五步:与原物业公司交接
在确定新的物业公司后,要及时与原物业公司进行交接,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如果原物业公司拒不交接,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换物业公司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业主们团结协作,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才能确保更换物业公司的工作顺利进行,为小区选聘到满意的物业服务企业,提升小区的整体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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